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镇兴武村兴武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镇兴武村兴武股份经济合作社2号雷沃2404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使用权租赁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NX_CQ_2025_S_6555
1.2项目名称:甘南县兴十四镇兴武村兴武股份经济合作社2号雷沃2404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使用权租赁
1.3租赁需求:本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者需先交保证金40000元/台套,阶梯竞价以每档1000元一次进行竞拍。最终出价最高者获得中标权。
1.4租赁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止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经村审批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租赁费用。
1.6租赁物地点:甘南县兴十四镇兴武村兴武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租赁方式:竞价采购(正向竞价)
三、租赁预算:40000元(含税、含运输、含施工费)
四、意向租赁方身份证明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租赁方,请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联系甘南县兴十四镇兴武村兴武股份经济合作社。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甘南县兴十四镇农村产权交易专户
******有限公司甘南支行
账 号:************2667
地 址:甘南县兴十四镇
电 话:******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六、租赁保证金
6.1租赁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
6.2租赁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6点前
6.3租赁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租赁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租赁方不能参与竞价。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要求材料的原件、样品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加价
8.2加价幅度:1000元
8.3阶梯竞价时间:2025年4月7日0:00至2025年4月9日16:00
8.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甘南县兴十四镇兴武村兴武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甘南县兴十四镇兴武村兴武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刘鸿起
电 话:******
代理机构:甘南县兴十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民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