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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改性钛白粉3500吨、无尘色素3000吨、色母粒250吨、无载体色母粒2000吨、改性塑料300吨、扩散油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有限公司年产改性钛白粉3500吨、无尘色素3000吨、色母粒250吨、无载体色母粒2000吨、改性塑料300吨、扩散油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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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改性钛白粉3500吨、无尘色素3000吨、色母粒250吨、无载体色母粒2000吨、改性塑料300吨、扩散油5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址山镇龙翔路8号之一c,年产改性钛白粉3500吨、无尘色素3000吨、色母粒250吨、无载体色母粒2000吨、改性塑料300吨、扩散油500吨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227平方米,主要工艺为投料、捏合搅拌、研磨压片、粉碎、均化混合、滚压成粒、挤出造粒、品质检测、包装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破碎工序仅限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并且达标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2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项目冷却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给,不外排;清洗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64m3/a)、地面清洗废水(120m3/a)、喷淋废水(15m3/a)配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450m3/a)经预处理与清洗废水(199m3/a)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