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产管理质量监测与改进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公告编号 | JYZX-ZB-SH-2024-00102 | 截止日期 | 2024-09-23 |
招标代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生产管理质量监测与改进咨询项目已批准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1******有限公司生产管理质量监测与改进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及规范作业指导,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回放等形式对一线操作岗位人员在生产安全作业环节的安全责任的落实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对检查数据进行分析,排查安全管理、安全执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助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高等院校、其他组织;
(2)具有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质量监测/项目调查等服务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 60 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
各单位的信用分,请以 “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a)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则投标被否决;
b)当投标人为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且无法提供上级单位对其出具的该企业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的,则投标被否决;
c)当投标人为非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则投标被否决。
******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 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5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
6.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5号开评标室。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特别说明
1)成功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时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48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联系人准时到场等各项投标准备事宜,各单位联系人应回复是否准时参与投标,如未回复,则视作已确认参与投标。
3)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出具盖章扫描件或书面放弃函除外),将予以******集团黑名单。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导致招标失败的,则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20分的处罚;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虽未导致失败的,但仍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10分的处罚;
4)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03303,邮箱:******。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曹杨路78号
联 系 人:王立华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徐汇区虹梅路2007号7号楼3楼
工 程 师:凌榕
联 系 人:赵俊
电 话:******、******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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