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经济区金光大道金光配套产业园
建设内容:总投资17500万元,租赁8095平米厂房,购置高速混合机、辊道炉、装钵卸钵机、双层对辊破碎机、气流粉碎机、螺带混合机、电磁除铁器、筛分包装机、水冷机组、螺杆空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万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工艺为原料混料、烧结、粉碎、批混、除磁包装等。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
电话:******
E-mali:******
通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经济区金光大道金光配套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2-******
E-mali:******
四、公众意见表附件
本次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附件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