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 号)以及《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南粤家政”的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家政服务等行动落到实处,努力打造“15 分钟家政服务圈”,实现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家政服务,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以下简称“三角人社分局”)拟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采用的原则,就“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三角站)建设项目公开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
二、建设方式
根据《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要求》开展建设,完成示范站提质升级建设工作。
三、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居民家政服务需求并提供具体服务。需达到全年服务不少于600人次/站,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技能培训。加强与“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家政培训机构、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机构等的沟******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每站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次以上公益性培训,全年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展示交流、经验分享活动不少于10场次。
3.促进就业。定期对接家政企业,收集家政服务岗位信息,并在基层服务站场所进行发布,省级资金资助的示范站主站及其辅站30人次/站。
4.调解维权。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要建立基层联动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社区、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为辖区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支持。
四、遴选条件
参与申报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我市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家政类相关行业的企业;
(二)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条件,能提供合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及过往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
(三)能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镇相关规定,接受评价考核监督和管理。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三角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20日。符合条件的机构须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4点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
有意愿申报的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报材料的除外);
3、机构简介,包括架构、人员、经营情况,可突出工作特色和成绩以及机构与本运营项目的契合情况;
4、项目方案,包括铺设站点的安排、人员安排、资金预算以及完成绩效任务的工作计划等。
(三)审核和评议
三角人社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择优选定。
(四)公布结果
三角人社分局将入选机构在三角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再报市人社局确定入选机构为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的承建机构。
六、联系方式
三角人社分局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6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