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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源县产业发展生产奖补项目等22个项目的公告

关于门源县产业发展生产奖补项目等22个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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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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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源县产业发展生产奖补项目等22个项目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实施门源县2025年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门源县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户脱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等22个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门源县产业发展生产奖补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申报条件:

1)牦牛藏羊高效繁育补贴。对脱贫户(监测户)养殖牦牛达到牦牛“一年一胎”生产能力的母牛“见犊补母”,每胎补助200元;脱贫户(监测户)养殖藏羊达到藏羊“两年三胎”生产能力的母羊“见羔补母”,每胎补助50元。

2)人工授精补贴。对脱贫户(监测户)自发使用优质冻精通过人工授精技术产犊的牦牛母牛,按照“见犊补母”的形式给予每头1000元补贴;对脱贫户(监测户)使用优质冻精生产奶牛、肉牛(不含牦牛)给予每支200元的冻精补贴。

3)奶牛、肉牛引种补贴。脱贫户(监测户)从省外按规定引进高产奶牛种牛(荷斯坦牛),引进肉牛种牛(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每头补贴2000元。

4)奶牛养殖补贴。脱贫户(监测户)对生产奶牛存栏50头以上的,每头奶牛补贴1000元。

5)牛羊出栏奖励补贴。脱贫户(监测户)2025年度内牲畜出栏进行补贴,每头牛补贴100元、羊或生猪50元。

6)牧草收储补贴。脱贫户(监测户)在天然草场开展多年生牧草免耕补播,对所种植牧草刈割收储的按每吨干草补贴100元。对脱贫户(监测户)利用耕地复种饲草、实施禾豆混播种植的,按照每亩补贴100元。

7)饲草料购置补贴。脱贫户(监测户)从省内外购买的饲草料(不含秸秆)按照不超过总价30%给予补助。

2.奖补标准:上述奖补以户为单位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最高累计不超过2000元(含2000元)。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同类政策均不重复享受。

3.项目奖补方式:项目资金以一次性生产奖补形式,直接奖补到户,由乡镇、村监督用于发展产业。

4.项目奖补程序:项目奖补以“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予以补助。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投资320万元,全部用于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生产奖补。

2.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投资320万元,全部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二、门源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四)项目扶持对象:在门源县从事食用菌袋料菌棒种植的各类经营主体及农牧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申报条件:2025年在门源县开展袋料菌棒种植。

2.奖补标准:种植合格袋料菌棒上架,每棒补助1.5元。

3.项目奖补方式:项目资金以一次性生产奖补形式,直接奖补到种植主体。

4.项目奖补程序:项目奖补按照“种植主体申请→县级组织清点→公示→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会议研究→发放补助资金”的程序予以补助。

主体申请:从事食用菌袋料菌棒种植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或农牧户结合实际情况向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项目佐证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第三代社保卡)或经营主体账户”复印件等;项目户对自主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县级清点: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对申报主体申报内容进行全面核实、清点,完成后在县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奖补资金共计270万元

2.资金筹措:奖补资金全部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门源县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户脱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银行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享受5万元以内,3年期以内且未逾期的按照放贷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给予全额贴息。

(六)项目补助方式

******银行实际划扣的利息为准,罚息不纳入标准)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按照上年度“530小额信贷”发放情况,测算2025年我县小额贷款贴息资金规模为230万元(2025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有效衔接资金230万元)。

四、门源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危房改造补助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监测户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申报条件:已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且补助时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不予补助。

2.补助标准:拆除重建的根据实际情况最高补助5.5万元(与住建部门补助资金的总和),维修加固的根据实际情况最高补助2.5万元(与住建部门补助资金的总和)。

3.项目补助方式:项目资金以一次性补助形式,直接补助到户,由乡镇、村监督用于房屋建设和维修。

4.项目补助程序:户申请、乡村两级开会研究并上报、县级入户核实、发放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统一要求做好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助。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5万元,覆盖全县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5万元,整合历年结余资金或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门源县2025年春季至202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下称防返贫系统)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中接受国内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在地的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学校类型包括公办和民办。

(六)项目补助标准

本科生每生每学期3000元;高职(大专、技师)生每生每学期2500元;中职(技工)生每 生每学期1500元;预科生每生每学期 2000元。

学生补助金额以当前学期所处学历阶段为补助标准。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的同时,不影响叠加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按照上年度补助情况,测算2025年我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规模为320万元,从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

六、门源县2025年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二)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监测户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我县低于2024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并且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和条件从事自主产业发展。已享受过到户产业项目扶持的,不再享受。

2.奖补标准:以户为单位进行奖补,人均奖补5000元,家庭人口数以奖补时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家庭人口数为准,最高奖补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3.项目奖补方式:项目资金以一次性生产奖补形式,直接奖补到户,由乡镇、村监督用于发展产业,奖补资金不得以资产收益方式实施。

4.项目奖补程序项目奖补以“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予以补助。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用于监测户到户产业奖补。

2.资金筹措:资金从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七、门源县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

)项目主管单位:******资源局

)项目责任人:马学平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资源局

)项目扶持对象:项目村村集体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编制泉口镇黄田村、牙合村、西河坝村、窑洞庄村;青石嘴镇石头沟村、尕大滩村(合并编制)、上铁迈村、下大滩村;西滩乡边麻掌村、老龙湾村(合并编制)、上西滩村、簸箕湾村(合并编制)纳隆村、下西滩村(合并编制);北山乡沙沟梁村、沙沟脑村、东滩村(合并编制)、下金巴台村;浩门镇二道崖湾村、煤窑沟村、圪垯村等21个村的村庄规划和23******人民政府实施的东、西马场村)。

)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7.2万元,全部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八、门源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

)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责任人:董玉娥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扶持对象:具有本县户籍,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已在省内外务工或创业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申报条件:一是当年跨省务工或创业满3个月,可申请领取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二是当年青海省内务工或创业满3个月,每月按300元标准,最高可申请领取不超过1000元的劳务补助。同一人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政策不可重复申请,每人每年仅限享受一次;在校大中专学生、在职在编人员、行业部门和乡镇开发并享受财政工资的各类公益性岗位等人员不予申请。

2.项目奖补程序: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上报、逐级审核”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复审→人社部门审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任意一种申报方式即可。

)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250万元均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资金按照项目实际需求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予以配套。资金专项用于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补助资金。

九、2025年度门源县推广使用低氟边销茶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责任人:马生财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扶持对象:覆盖全县脱贫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边缘户。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30万元,按照每户1包对帮扶监测对象、脱贫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发放低氟边销茶。

)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全部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十、门源县帮扶车间(工坊)补助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项目责任人:谢浩成

)项目申报(实施)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认定标准一是有建设、运营产业车间(工坊)的经营主体,且稳定运营1年以上。二是有建设产业车间(工坊)的必要场地和水电等基础条件。三是围绕稳岗就业,能够有效吸纳农牧民群众参与帮扶车间(工坊)就业,稳定增收。帮扶车间稳定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工坊稳定就业人数不少于2人,且有经营主体和劳务人员必须签订三个月以上有制约性劳务合同(协议)。帮扶车间(工坊)吸纳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就业比例达10%以上或2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帮扶车间(工坊)吸纳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就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四是经营主体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认定程序:******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认定批复。

(七)奖补标准:县农牧部门会同县财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帮扶车间(工坊)在促进就业岗位稳定性、工资(报酬)发放及时性、乡村产业带动性方面综合考量,结合实际给予一次性奖补。重点帮扶车间(工坊)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一般帮扶车间(工坊)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30******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乡镇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奖补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与生产经营无关事项。

十一、祁连山·岗什卡国际旅游登山基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目主管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二)项目责任人:祁志新

(三)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门源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珠固乡初麻院村、元树村、珠固寺村村集体经济。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祁连山·岗什卡雪峰大本营处,拟建设内容如下:更换原有10kV电源点至第二观景台架空线路共计5.5公里,导线型号为JKLGYJ-10kV-120型,相应更换所有杆上铁附件;新敷设高压电缆ZA-YJV22-8.7/15kV-3*120mm2型4.5公里,开挖电缆沟4.5公里,敷设高压电缆保护管4.5公里,新建10kV一进二出电缆分线箱2座,新建800kVA箱式变压器1座,相应设备基础3座。新建低压电缆ZA-YJV22-0.6/1kV-4*95+1*50mm2型500米,新建低压配电箱共5台。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6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为600万元,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二类费用合计为66万元。

2.资金筹措:总投资666万元,其中:600万元为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6万元为县级配套资金。

(八)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村集体发展带动。从本项目建设期满并投入运营之日起,运营方与珠固乡初麻院村、元树村、珠固寺村等3村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每年向3个村集体支付运营收益,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二是务工就业带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雇佣项目受益村脱贫劳动力、受益村一般劳动力、其他地区劳动力,配合珠固乡辖区范围内脱贫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提供日常维护、卫生清洁、安保等岗位,实现就业人员人均月增收0.2万元。三是产业融合发展带动。项目运营后,岗什卡雪峰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旅游体验不断丰富,使岗什卡雪峰成为集自然观光、文化体验、户外运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直接带动餐饮、住宿、农产品销售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四是服务延伸带动。项目建成运营后,为农牧民带来众多发展机遇,农牧民通过参与行李驮运、后勤保障、路线向导等服务,开办牧家乐、民宿,售卖牦牛肉干、酥油、奶皮、酸奶等特色美食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收入。同时,还带动了手工艺品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加工业、旅游业的融合,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助力乡村振兴。

十二、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农田灌渠项目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人民政府长)、张启虎(达龙村党支部书记)

)项目申报单位:仙米乡达龙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仙米乡达龙村村集体

(六)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即202541日至20251030日)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灌渠面积 130 亩,工程等别为Ⅴ等小(2)型。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集水井1座;新建提灌站1座;新建上水压力管1条,长度为662m;新建输水干管2条,总长度1420m ;退水管1100m;新建渠道总长1687m ,其中支渠5条共计 930m,斗渠20条共计973m,均为断面(0.43×0.40m)采用预制“U ”型砼结构;新建50t蓄水池1座;新建渠系建筑物共计110座,其中分水口17座,农口75 座,出水池18座。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50.8万元,其中:建安费120万元,二类费用30.8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投资150.8万元。其中:120万元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二类费用30.8万元申请县级配套。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本工程建设完成及验收合格后,交由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村委会,项目资产归属方为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村委会,需落实日常维护、设施安全等职责。结合仙米乡“三资”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管护,确保设施持续服务于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达龙村根据仙米乡“田长制”工作制度,将灌渠设施纳入“田长制”监管体系,达龙村田长要负责组织开展灌渠设施日常保护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损坏灌渠设备的行为,明确设备管护责任人,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满足自身农业生产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农田灌渠设备管护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规范、维护周期、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设备管护有章可循。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就业,工程建设优先雇佣当地农民,提供短期就业岗位,如渠道开挖、管道铺设等、日均工资可达150-200元。二是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灌区配套建设后,群众将分散土地流转至达龙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继续开展特色农作物种植产业,打造“村委会+合作社+农牧户”利益共同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同时,依托“村委会主导-合作社经营权-吸收农牧户务工”运行模式,进一步促进当地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集体和群众双增收。三是2025年达龙村特色农作物种植产业中流转群众耕地、秋翻、冬灌、起垄、铺地膜、种植、人工施肥、锄草、喷洒农药、杀秧、起地膜、收土豆、转运、装车等阶段,优先吸纳本村劳动力,为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以特色农作物种植产业带动群众增收,使得当地群众能够在本地就业,减少农村劳动力外流,也能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包括一些无法外出务工的人员,像老人和妇女等,增加了家庭总体收入。

十三、门源县仙米乡龙浪村农田灌渠项目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人民政府长)、白广万(龙浪村党支部书记)

(三)项目申报单位:仙米乡龙浪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仙米乡龙浪村村集体

(六)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即202541日至20251030日)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门源县仙米乡龙浪村农田灌渠项目涉及灌渠面积 872 亩,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集水井2座;新提灌站2座;新建上水压力管2条,长度为870m;新建输水干管2条,总长度53m;新建支渠总长3194m,断面(0.54×0.45m) 采用预制“U ”型砼结构(其中拆除改建渠道总长 138m);新建斗渠总长 7767m ,断面 (0.43×0.40m)采用预制“U ”型砼结构;新建蓄水池2座,其中:150m3蓄水池1座、 100m3蓄水池1座;新建出水池2座;新建渠系建筑物共计634座,其中:分水口99座、跌水3座、过路涵管15座、农口517座。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96.2万元,其中建安费350万元,二类费用46.2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投资396.2万元,其中:350万元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二类费用46.2万元申请县级配套。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本工程建设完成及验收合格后,交由门源县仙米乡龙浪村村委会,项目资产归属方为门源县仙米乡龙浪村村委会,需落实日常维护、设施安全等职责。结合仙米乡“三资”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管护,确保设施持续服务于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龙浪村根据仙米乡“田长制”工作制度,将灌渠设施纳入“田长制”监管体系,龙浪村田长要负责组织开展灌渠设施日常保护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损坏灌渠设备的行为,明确设备管护责任人,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满足自身农业生产需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农田灌渠设备管护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规范、维护周期、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设备管护有章可循。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就业,工程建设优先雇佣当地农民,提供短期就业岗位,如渠道开挖、管道铺设等、日均工资可达150-200元。二是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灌区配套建设后,群众将分散土地流转至龙浪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继续开展特色农作物种植产业,打造“村委会+合作社+农牧户”利益共同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同时,依托“村委会主导-合作社经营权-吸收农牧户务工”运行模式,进一步促进当地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集体和群众双增收。三是2025年龙浪村特色农作物种植产业中流转群众耕地、秋翻、冬灌、起垄、铺地膜、种植、人工施肥、锄草、喷洒农药、杀秧、起地膜、收土豆、转运、装车等阶段,优先吸纳本村劳动力,为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以特色农作物种植产业带动群众增收,使得当地群众能够在本地就业,减少农村劳动力外流,也能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包括一些无法外出务工的人员,像老人和妇女等,增加了家庭总体收入。

十四、门源县仙米乡达龙村生态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人民政府长)、张启虎(达龙村党支部书记

(三)项目申报单位:仙米乡达龙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仙米乡达龙村村集体

(六)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2个月,即20254月—20256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购置泡沫式水冲四座公厕3个、压缩式垃圾清运车2辆、4立方梯形垃圾斗120个、240L垃圾桶100个、吸污车1辆、挂桶液压垃圾车1辆、太空舱6个(其中30.6m2 1个、24m2 5个)、露营帐篷14个(其中3m*5m 12个、7m*4.5m 2个)。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305.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投资为300万元,其中2025年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300万元,5.7万元为门源县政府配套二类费用资金。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人民政府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仙米乡达龙村集体,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归属达龙村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所有,并负责后期管理。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人民政府牵头,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由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后期管理和维护工程,经营期内承租企业优先解决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项目区管理、环卫、保卫、服务等岗位就业,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的模式,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工资性收入。一是景区直接吸纳就业。景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优先聘用周边农民从事景区保洁、安保、餐饮服务等工作,提高当地群众收入。二是间接就业带动。鼓励景区周边发展与生态旅游配套的产业,如农家乐、民宿、农产品销售等,带动农民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间接创造就业机会。三是农产品产销对接。建立景区与周边农户的农产品产销合作关系,在景区内设立农产品销售点,优先采购和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如蔬菜、禽蛋、手工艺品等。利用景区的农家乐、民宿游客流量大的优势,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四是旅游+民宿。引导农户利用自有房屋发展民宿、农家乐,景区负责统一宣传推广和客源引流,以此提高景区的名誉度。

十五、皇城乡马营村村集体经济壮大项目

(一)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更卡措(******人民政府乡长)、万玛才让(皇城乡马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

(三)项目申报单位:门源县皇城乡马营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门源县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皇城乡马营村村集体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53月—202512月(10个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人民政府向西原150******人民政府该宗地权属地类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面积为3679㎡。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钢结构草颗粒加工车间2栋,每栋283.002.维修改造内容为硬化储藏棚室内地603.购置地磅1、智能化拌料机1套、装载机1台、叉车2台、货车1台等;4.室内配套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及室外硬化等。

)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91%,其他费用为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9%

2.资金筹措: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费用 20.00万元申请县级财政配套。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项目建成后,资产归门******人民政府进行监督。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该项目以建设实体产业为主,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企业/合作社+******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及指导运行,择优选定有意愿的企业或合作社负责具体运营,马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全程监督和参与运营,村党支部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挥主体作用,以监督日常经营、牧户订单、带动就业等方式积极参与项目后续管护,并辐射带动牧户积极参与生态养殖,推动草畜平衡,助力全乡畜牧产业链融合发展。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资产收益带动。从本项目建设期满并投入运营之日起,马营村与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签订合作协议,由经营主体每年定期向村集体支付项目运营的租金(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收益金的分配使用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具体由各村村民大会商议决定。二是务工就业带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雇佣项目受益村脱贫劳动力、受益村一般劳动力、其他地区劳动力,配合皇城乡辖区范围内脱贫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就业人员3人,人均月增收0.2万元。三是订单收购带动。项目运营后,大力带动周边地区农牧民增收,每年以当地市场实际价格优先收购受益村群众的青草、饲草等。四是服务延伸带动。项目建成运营后,逐步形成草颗粒加工、存放、销售于一体的“产、加、销”生产模式,一方面,为经营养殖业的群众就近提供饲料,极大地降低群众生产经营成本,有效促进群众增收;另一方面,为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农牧户(含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加工技术推广、草颗粒料代加工、吸纳农用车运输等服务,延伸产业链条。同时,草颗粒的加工可以有效提高群众养殖业应对风险能力。

十六、珠固乡雪龙面粉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主管单位:门源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董俊杰

(三)项目申报单位:门源县珠固乡雪龙滩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项目建成后扶持雪龙滩村村集体及本村农户

(六)项目建设期限:根据项目建设条件,本项目的建设周期拟定为9个月,即从20254月至202512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珠固乡雪龙面粉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建设生产厂房1栋,面积290.86平方米,业务用房1幢。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室外配套设施建设,购置面粉加工生产设备一套、榨油生产设备一套。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339.8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00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9.87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339.85万元。其中:300万元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9.87万元为县级配套资金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项目建成后资产移交至雪龙滩村村集体归村集体所有,雪龙村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台账,确保资产发挥效益。

2.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优先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中的劳动力35人,实现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可实现人均年增收2万元。二是订单收购带动。项目建成运营后,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带动下,经营主体与全乡农户及其他乡镇农户通过收购原材料、产品代加工等方式,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或协议,收购农户小麦、豌豆、油菜等原材料,直接带动本乡及周边其他乡镇农户增收,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三是生产创业带动。本项目依托雪龙滩村种植量大的优势禀赋发展面粉、油菜籽加工业,利用土地集约化提高种植业的产量,在项目建成后,提高了村民面粉、油菜籽加工产量,缩短了加工时间,同时带动周边村民的经济收入。四是服务延伸带动。项目运营后,经营主体对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农牧业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农产品质量把关、供求信息等服务,通过减免服务费,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降低产业成本。

十七、珠固乡雪龙滩村农田集约化种植项目

(一)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董俊杰

(三)项目申报单位:门源县珠固乡雪龙滩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珠固乡雪龙滩村村集体及本村农户

(六)项目建设期限:根据项目建设条件,本项目的建设周期拟定为6个月,即从20254月至20259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钢结构农资储备配送间,面积为362.10平方米。购置农用机械共19台。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该工程总投资221.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6万元,设备购置费130.54万元,其他费21.95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221.95万元。其中:200万元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1.95万元为县级配套资金。

十、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一)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项目建成后资产移交至雪龙滩村村集体归村集体所有,雪龙村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台账,确保资产发挥效益。

(二)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优先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中的劳动力810人,实现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可实现人均年增收2.5万元。二是服务延伸带动项目运营后,经营主体对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农机作业、实用技术等服务,通过减免服务费,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降低发展产业成本。三是土地流转带动。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拥有的闲置的土地资源,经营主体优先流转或租赁,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获得稳定租金收入。四是托养托管带动。对无技术且自身劳动能力较弱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可以将土地等生产资料委托给经营主体发展生产,签订“托养托管”协议,享受种养业分红。

三、珠固乡东旭村土特产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董俊杰

(三)项目申报单位:门源县珠固乡东旭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珠固乡东旭村村集体及本村农户

(六)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即 20254月至 20259月底。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加工车间146平方米,新建冷冻库80平方米,购置土特产加工设备一套,车间设置洁净区、风淋室、地窖等。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该工程总投资112.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万元(含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12.70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112.7万元。其中:100万元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7万元为县级配套资金。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该项目建成后资产移交至东旭村村集体所有,东旭村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管护责任人和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台账,确保资产发挥效益。

2.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务工就业带动。项目在施工建设阶段及项目建成后运营阶段,可带动建设地点所在村村民及周边村民就业。可以临时聘用当地贫困有劳动能力的村民5人以上,作为施工及后期长效运行实施人员,增加贫困人员在项目实施及后续运行中的劳动收入。项目实施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一定的力量。二是订单收购带动。通过收购本乡及周边红蘑菇、白蘑菇、鹿角菜、鸡冠菜、地皮菜、羊肚菌等林下特产,增加群众收入。三是技术培训带动。项目运营后,经营主体利用自身资源、产业链、技术、市场信息等优势,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帮助农牧民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通过提升技术水平、掌握市场信息等提高发展产业的效益,增加经营性收入。四是资产收益带动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折股量化到经营主体,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受益对象、合作期限、保底收益比例、收益发放形式、分红兑现时限等,增加村集体经济的财产性收入。

十九、门源县浩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王青龙 浩门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三)项目申报单位:******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浩门镇圪垯村、二道崖湾村、团结村、西关村、北关村、南关村、小沙沟村、头塘村、煤窑沟村等9村村集体经济。

(六)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限10个月。20253月至202512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车间2671.91㎡,室外围墙519.69米、铁艺大门1个、道路硬化2533.44㎡、给水管网222.37m、室外电缆67.81m;购置建筑垃圾筛选设备1套、砂石料分选设备1套、制砖机设备1套等。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总投资95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14.07万元,设备购置费172万元,二类费用132.9万元,预备费38.53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约957.5万元。其中:500万元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2.9万元为县级配套资金,374.6******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包含二类费用50万元)。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为加强项目资金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该项目固定资产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一是运营模式。本项目由门源县浩门镇圪垯******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行。二是后续运行机制。************人民政府和浩门镇9************人民政府备案。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创造就业机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项目中预计要招聘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5名,工人18名(含低收入边缘家庭、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10名)。人均工资3000/月,人均年收入36000元。可租赁大型机械10辆(台),每辆车费用年80000万元。同时可形成产业链涉及废旧物资回收、再加工、再利用等多个环节,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二是壮大村集体经济。该项目建成后,根据项目资金投资额进行股权分配。浩门镇9******有限公司以入股形式投资910万元〔其中:浩门镇9村以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有限公司360万元〕,最后按照投资额进行股权比例分红。同时,该项目使用圪垯村村集体土地。项目建成后运营2年(20256月至20276月)后,公司运营正常后按照土地租赁或评估土地价格后进行入股。三是技能培训。该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专业技术人员15名(电工1名、设备操作员3名、装载机1名、叉车1名、制砖技术人员1名、财务出纳1名、项目管理人员2名、安全员3名),工人18名,因此对以上人员进行岗前、岗中进行培训,培训期为1530天。四是服务延伸。该项目实施后,主要对浩门镇地区及周边乡镇建筑垃圾进行免费拉运回收。同时,生产出的产品(骨料、砖等)可按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进行出售。

二十、门源县回族风情园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王青龙 浩门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项目申报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项目扶持对象:小沙沟村

)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即20253月~2025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民宿1478.02㎡;新建20m3化粪池1座;同时,配套建设场区给排水等工程。

)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建设投资为 22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2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 万元。

2.资金筹措: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220 万元,其中:2025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200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20 万元。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按照承包协议约定的收益归村集体经济所有。定期更新、补充签订经营承包协议、合同,定期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及时对象分红收益、人员工资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方案要在村内进行公示,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扶贫资产及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集体 ******委员会)要派专人每季度/半年定期监督、检查项目资产设施、设备状态,管好、用好项目资产设施、设备,保证项目资产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延长使用年限。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人民政府实施监督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小沙沟村村集体,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人民政府牵头,委托门源恒顺生态旅游公司经营管理,与之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进行运营管理;由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后期管理和维护工程,经营期内承租企业优先解决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项目区管理、环卫、保******人民政府监督,负责理清权属关系,按照“谁主、谁负责,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资产确权登记,纳入村级资产管理。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资产收益带动。******有限公司,收取承包费,可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务工就业带动。该项目建成后,可吸纳本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及农户20余人。对新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及时安排岗位。计划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三是订单收购带动。该项目建成后,设立门源县农畜特色产品和非遗文创产品展柜和订单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便捷服务和高效的订单服务,增加门源农畜产品及非遗文创产品销售渠道。四是生产创业带动。该项目建成后,可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和农牧户参与农畜产品经营,计划带动20户农畜产品加工和销售户(如,酸奶、奶皮、青稞和油菜产品、手工艺品等农户)。

二十一、门源县泉口镇花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机购置项目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李光华(泉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清(花崖村村委会主任)

(三)项目申报单位:泉口镇花崖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门源县泉口镇花崖村全体村民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54月至20259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拖拉机、翻转犁、圆盘耙、播种机各2台,收割机4台;新建农机棚552㎡。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313万元,其中机械购置及农机棚建设等工程费用300万元,项目二类费用13万元。

2.资金筹措:申请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他为县级配套资金13万元。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人民政府招标确定的施工企业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建成资产确权到花崖村集体,由花崖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并做好资产管护。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人民政府做好运营及资产管护监管工作,收益归花崖村村集体所有。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资产收益带动。该项目经批准设立后,其所有权归花崖村所有,由花崖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运营。项目运营后,预计花崖村村集体每年收益9万元,收益金的分配使用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具体由花崖村村民大会商议决定。二是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花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项目运营,带动花崖村村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花崖村村民,并配合泉口镇辖区范围内脱贫人员的扶持政策,预计在门源县泉口镇花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机购置项目投入运营环节可带动(含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务工就业5人,人均增收3万元。三是产业融合带动。项目运营后,以花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为核心,以村内其他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深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其他种植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农户”等相结合的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各种植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进一步发展,提振种植大户和农户种植信心,推动花崖村粮食种植结构更加合理,粮食产量进一步提升。四是服务延伸带动。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优先服务花崖村及其周边泉口镇各村农户,在春耕、秋收期间对花崖村和其周边村民在每亩春耕或秋收机械费用上予以一定优惠,降低种植成本,进一步推动泉口镇农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周边农耕产业发展。

二十二、青海汇成百草黑猪生态养殖农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人民政府

(二)项目责任人:李光华(泉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庆吉(沈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三)项目申报单位:泉口镇沈家湾村

(四)项目监管单位:******财政局

(五)项目扶持对象:沈家湾村全体村民。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54月—202512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猪舍两栋595.31m2、草料棚382m2、保育猪舍405.72m2、繁育猪舍337.68m2

(八)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70.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4.00万元,工程建设二类费用26.20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270.20万元,其中申请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6.20万元。

(九)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1.项目资产归属及管护责任:******委员会,负责项目资产管理及维护。

2.项目后续运行机制:项目建成确权到村后,由青海汇成百草黑猪生态养殖农场与沈家湾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后负责承包运营,合同应明确资产管护、分红比例、联农带农等具体内容。

3.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土地流转带动。百草黑猪养殖采用的是种养结合的养殖方法,黑猪养殖所需的饲料由养殖场流转附近村民土地自行种植。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流转400亩村民土地、52亩集体草场,可为40户农牧民增加土地、草场流转费共计约6.4万元。二是资产收益带动。本项目确权到村后,其项目资产所有权归沈家湾村所有,由沈家湾村根据实际情况,同百草黑猪生态养殖农场签署《承包经营管理协议》,项目运营后,预计村内每年固定向村集体缴纳收益金9万元,收益金的分配使用参照《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具体由沈家湾村村民大会商议决定。三是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青海汇成百草黑猪生态养殖农场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沈家湾村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并配合泉口镇辖区范围内脱贫(监测)人员的扶持政策。预计在青海汇成百草黑猪生态养殖农场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可带动(含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务工就业2人,人均增收1万元,在青海汇成百草黑猪生态养殖农场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带动务工就业5人,人均增收2万元,带动(含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5人,人均增收1.5万元。四是技术培训带动。鼓励青海汇成百草黑猪生态养殖农场利用自身资源、产业链、技术、市场信息等优势,对有意愿养殖黑猪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业务培训服务和示范指导,并与零散养殖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保证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或者代为销售农户的农产品,从而增加村民的经营性收入。

注:公告时间原则为长期。恳请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反映。

联系地址:门源县浩门镇街心花园门源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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