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类型:服务类
需求:
1、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收集该项目可研文本、初步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供上报生态主管部门审批。根据《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环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可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相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开展技术评估和审核,合并出具一份行政许可决定书。为此,本着“降本增效”原则,本次环评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相关内容。
2、技术要求:
报告编制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如实、认真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供甲方报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按审查意见修改,提交报批稿。环境影响报告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工程分析;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③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④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⑤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⑥结论。
完成时限:2个月。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与报价需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资信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状态。
2、报价单位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须提供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备案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合格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
时间:2025年4月2日 至 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方式:线上、线下报送或者邮寄报送(服务类3万元以下需线下密封函件报送)。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需盖公章,一式四份);
2.有效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线下报送需提供)。
五、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询价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邮 箱:******
2.询价小组成员:
邱先生 ******
张先生 ******
谢女士 ******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类型:服务类
需求:
1、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收集该项目可研文本、初步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供上报生态主管部门审批。根据《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环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可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相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开展技术评估和审核,合并出具一份行政许可决定书。为此,本着“降本增效”原则,本次环评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相关内容。
2、技术要求:
报告编制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如实、认真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供甲方报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按审查意见修改,提交报批稿。环境影响报告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工程分析;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③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④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⑤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⑥结论。
完成时限:2个月。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与报价需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资信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状态。
2、报价单位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须提供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备案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合格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
时间:2025年4月2日 至 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方式:线上、线下报送或者邮寄报送(服务类3万元以下需线下密封函件报送)。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需盖公章,一式四份);
2.有效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线下报送需提供)。
五、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询价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邮 箱:******
2.询价小组成员:
邱先生 ******
张先生 ******
谢女士 ******